全国人大代表戴仲川:“家门口诉讼”值得推广

15.03.2016  16:26
  日前,记者前往福建代表团驻地,专程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甫一见面,戴仲川即表示,他已经向大会提出建议,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司法解释,在全国推广福建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让尽可能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司法改革带来的红利。

  记者获悉,针对异地诉讼难、诉累等问题,2015年1月,泉州法院在全国首创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便民诉讼服务平台。目前,泉州两级法院已为当事人就近办理跨域立案1.8万余件,另有多起案件借助该平台实现了异地视频庭审、跨域联动执行、划拨执行款。

  戴仲川认为,泉州法院这一“家门口诉讼”模式,是突破旧有诉讼服务模式乃至诉讼流程运行模式、司法工作机制的新产物,迫切需要加以总结、提升、固定,以最大限度发挥效用。

  因此,戴仲川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适时制定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跨域协作相关规范性文件或司法解释,对该平台着力打造的“家门口诉讼”模式试点成功的具体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出具有普适性的原则和规则,并将其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使平台的运行有据可循。具体来说,首先应对其合法性予以确认,其次应对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还应出台运行的具体办法。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