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从“念斌案”宣告无罪谈法治

13.03.2015  09:25

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全国人大代表从“念斌案”宣告无罪谈法治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郑良 许雪毅)“防范冤假错案,需要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将人权司法保障落到实处。”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级法院院长马新岚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谈到“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时,专门提到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嘉达纺织股份公司细纱挡车操作教练林欣欣说:“我旁听了念斌案的审理,疑罪从无,法院有担当,要勇于面对错误、承认错误,加以改正,才能彰显法治精神。

    如何从源头防范冤假错案引发了审议“两高”工作报告的全国人大代表们的热议。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说:“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过程中,片面强调‘命案必破’,忽视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尊重法律程序,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现象时有发生,而公检法机关相互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没有落实,检察院和法院对有瑕疵甚至非法取得的证据也视而不见,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戴仲川说:“源头防范冤假错案,要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和审判中心主义改革,对于刑讯逼供、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不仅不能作为定罪量刑证据,还要依法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要特别防范可能出现的变相刑讯逼供,如不让犯罪嫌疑人睡觉、喝水和休息等手段,要将审讯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落到实处。

    马新岚说:“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对法院来说要坚持以庭审为中心,所有证据要在法庭上质证,根据法定的证据裁判规则予以甄别认定,真正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车尚轮说:“减少冤假错案,要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这也有利于职业化队伍的建设。

    与会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认为,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源头防范冤家错案的制度正在建立,人权司法保障将逐步落实,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将有制度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