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

03.12.2015  10:58

为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平安福州”建设,12月2日,市局与省交警总队、福建交通广播电台在温泉公园联合举办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傅仰余,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施玉安出席当天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组织交通安全文艺演出、交通安全知识现场有奖问答、填写交通安全知识答题卡现场抽奖、交通安全咨询、图展、发放交通安全明信片及宣传品、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签名墙,组织群众参与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弘扬交通安全法制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倡导通行规则、守法自律、社会责任、文明交通和公共道德意识。同时,为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将宣传的范围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主办方专门设置现场群众与亲属、朋友互动环节,印制了万封“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纪念封,组织“万封最美家书报平安”评选活动,现场群众在纪念封上书写交通安全寄语给亲属、朋友,并将纪念封拍照发送到“福建交警微发布”、“福州公安”和“FM100.7”的任何一个官方微信平台,都可以参与“万封最美家书报平安”评选活动,最后评出100名最美家书予以奖励。广大市民也可通过关注“福州公安”官方微信,转发“最美交通安全寄语”活动内容至朋友圈,并附上一句交通安全寄语,截图传送到“福州公安”官方微信参与该项评选活动。活动现场,还表彰了 “安全畅通迎青运,文明行车我做起”为主题的百日交通无交通违法有奖评选活动中评出的10名车主,并授予“文明行车楷模奖”,以及“FM100.7黄金眼行动”拍摄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的5名“FM100.7黄金眼行动”优秀成员,通过表彰文明驾驶人,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起到引导示范作用。

根据公安部和省厅部署,我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从11月上旬就已拉开序幕。近一个月来,全市交通管理部门结合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集中宣传教育和开展《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宣传工作,通过策划电视访谈节目、曝光一批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组织学生安全知识大赛、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表彰一批文明交通示范典型,发放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宣传、利用公安“双微”发送《刑法修正案(九)》有关内容等形式,倡导全民抵制各类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