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京华:全力推进营改增 助力供给侧改革

25.04.2016  20:43

      编者按:2016年4月25日,《福建日报》要闻版发表林京华局长署名文章《全力推进营改增 助力供给侧改革》。文章指出,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助推器,营改增对减轻企业负担、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规范经营管理等都将产生积极影响。现将全文予以转载。


        国务院决定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这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了税收政策的强动力。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助推器,营改增对减轻企业负担、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规范经营管理等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效果最明显        降低税负推动经济增长

        就拉动经济增长而言,营改增能够降低企业税负,带动企业增加有效投资,激发创新创业的动力,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作用更为明显。
        自2012年以来,我省先后实施了四轮营改增试点,截至2016年2月底,福建省通过试点累计减税178亿元,共有18.89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税负下降户数占总户数的98.01%,其中,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面达100%、一般纳税人减税面为84.89%,减税效应十分明显。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行“双扩”,即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必然会增加抵扣范围减轻税负,带动就业创业,使实体经济“”起来。此次营改增过程中,国家强调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税负的降低将会给福建省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乘数效应。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我省建筑、房地产、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全年减税预计将达到200多亿元,如此丰厚的“大礼包”将令闽企获得实实在在的优惠。

        影响最突出        激发动能促进转型升级

        前不久,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营改增将会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通过全面实行营改增,可以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进一步优化税制,基本消除重复征税,将彻底打通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社会分工协作,从而有力地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因此,它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它将创造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企业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下降,吸引了更多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在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情况下,能促进我国第三产业保持相对较快增长。据统计,目前,福建省共有现代服务业纳税人17.85万户,较营改增前增长532.4%。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从2013年的39.1%提高到2015年的41%。可见,营改增对试点纳税人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纳税人的激励作用很大。

        导向最直接        规范经营促进做大做强

        通过税制改革实行价税分离,让价格真正起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引导资源配置方向的作用,是税收政策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对企业来说,营改增的减税并非躺在原地不动就可以“坐享其成”。企业必须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科学管理规范经营,才能最大程度地享受改革红利。
        营改增全面推开,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就建筑业看,一些建筑公司购进钢筋水泥沙石料等建材若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可抵扣的项目偏少,在营改增实施初期税负就有可能会上升。这就倒逼企业化压力为动力,转变经营思路,减少挂靠和转包行为,杜绝假发票,并积极适应税制的转换,以不含税价谈签合同,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同时,这也倒逼下游供料企业规范经营,自觉提供正规发票,有效纳入税收管征范围。因此,全面实施营改增,将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企业自觉规范经营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



文章来源:福建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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