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酒店误喝“水锈净”身亡,酒店是否要承担全部责任?
核心提示:
编辑部:
我亲戚郑某一家四口10月6日外出旅游时入住苏州某四星级度假村一酒店,其父母住一间客房,其夫妻住一间客房。次日上午郑某到父母房间想谈事情时,看到房间有两瓶“洞庭山饮用天然泉水”,就拿了一瓶喝了一大口,发觉不对,痛苦地大叫。郑某的妻子拿喝过的水瓶到大厅找到服务员,服务员闻了闻说应该没事。后来郑某腹痛严重而绻缩在地上,酒店随后将郑某送到东山镇医院,后来又送另一家医院,中午12时左右被转送至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当日深夜度假村的戴姓经理才承认郑某喝的是酒店分装的厕所里用的“水锈净”。10月8日上午,医院宣布郑某死亡,死因是酸性液体中毒。这种情形,酒店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郑某某
郑先生: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首先,酒店存在违规操作,将无色无味的厕所除锈剂“水锈净”分装到用过的空矿泉水瓶中,却无任何警示标志,且与酒店提供的补充饮用水同时存放在客房服务车上,正常情况下无法辨认区分;第二,在郑某腹痛严重被送医后,酒店已经知道是喝了一口“洞庭山饮用天然泉水”就腹痛,未能及时判断郑某是误喝了“水锈净”中毒,或者已经判断郑某是误喝了“水锈净”中毒却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及时向医院反映郑某是误喝了“水锈净”中毒,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间,使医院无法及时判断郑某是何种中毒而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治疗,诊断只是“酸性液体中毒”,酒店存在重大过错。郑某入住酒店后,与酒店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作为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所以,郑某在酒店误喝“水锈净”身亡,过错完全在于酒店,酒店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