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兜底性条款”不彻底 福建多个单位被问责
10.12.2014 10:16
本文来源: 新华
接触过行政部门告知单的人,对于其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其他相关材料”肯定不陌生。遇到这样的规定,民众肯定是一头雾水,到底这“其他”是什么材料?结果,有些市民去政府部门办事时,材料常带不齐,多跑冤枉路。
其实,这种规定被称为是“兜底性的条款”,在近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已明确要求清理;群众办事领证,要交的材料要办的手续均需一次性明确告知。由于在清理兜底性条款工作中不彻底,多个单位现在被省效能办全省通报了。
福建省效能办近日通报称,近日随机抽查各设区市和部分省直单位网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发现福建省卫计委、民族宗教厅、文化厅,以及厦门市经发局、商务局,三明市公安消防部门,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国土局,宁德市发改委、经贸委的一些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仍存在兜底性条款。
对此,福建省效能办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按照要求,全面彻底清除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兜底性条款,不留死角,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有关地区和单位要扎实整改,深入剖析原因教训,并严格按照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
此次抽查未发现问题的地区和省直单位要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手段对前段时间清理兜底性条款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各级各部门纸质、网络、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等各类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无兜底性条款。
除了此次被通报的部门,省效能办还要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要加强对办事指南兜底性条款清理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与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问责有关单位及人员。省效能办对此次及今后所发现的办事指南兜底性条款问题,将在各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时予以扣分。
(记者 练仁福)
本文来源: 新华
10.12.2014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