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局(农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
11.06.2015 14:02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推动局(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日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福州市农业局(农办)调整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农业局(农办)处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对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量化评比,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年终个人评先评优相挂钩。
《细则》共分为部门(单位)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八项规定和上级党委、局党组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加强作风建设情况、部门(单位)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等4个部分。
《细则》结合市纪委文件精神和农业局工作实际,将主体责任细化到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求部门(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实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1.06.2015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