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精神

02.08.2016  10:35
    福建人大网讯 8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徐谦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陈伦、邓力平、刘群英、潘征、彭锦清,秘书长牛纪刚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要精心组织学习,准确把握全会的重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要立足人大实际,把全会精神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水平。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与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密切相关的立法、监督项目,继续跟踪监督科技进步法“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督促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在开展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中,积极推动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和措施;组织好代表视察调研,通过代表履职推动创新发展和结构性改革,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查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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