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制定出台机关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6.10.2017  20:46

  日前,福建省民政厅机关党委印发《福建省民政厅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及支委的责任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

  《责任清单》明确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和支委“三种主体”,分别指出了党支部班子履行“从严加强思想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5个方面15项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及支委履行7项具体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可操作、易执行。

  《责任清单》强调党支部要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有具体组织实施责任;其他支委按照分工配合支部书记共同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