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法院打造党员“e”法服务模式的升级路径

26.01.2015  09:26
  访谈对象: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伟光

  为了进一步拓宽党员志愿服务范围,2013年10月,永定县法院又在此基础上升级,设立了“党员志愿者e法服务工作室”,挂靠于该院党总支办公室。

  对话背景

  2012年11月8日,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依托永定县“土楼e支部”网站平台,开辟了专门的法律服务网上支部,命名为“基层法庭法律服务e支部”,成为福建法院首个网上党支部。

  源起:三个基层法庭党支部开通网上服务

  法周刊:设立“基层法庭法律服务e支部”时,你们主要是基于什么考虑?

  刘伟光:2012年3月,永定县开创了“土楼e支部”网络平台,把支部建在网上。该平台很快成为全县1000多名外出大学生流动党员(下称流动党员)的网上温馨家园。

  我们看到“土楼e支部”网人气很旺,但缺少法律服务的内容。很多流动党员经常会遇到合同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等问题,诉说他们在外地遇到纠纷时的种种无奈,因此我们就决定尝试利用这个网络平台,向他们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本着这样的考虑,围绕“支部建在庭上、活动在网上、服务在线上”的目标要求,2012年11月8日,我院设立了“基层法庭法律服务e支部”。

  这些远在他乡的流动党员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任何法律困惑,随时都可以向家乡的法官寻求帮助。这是我院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积极尝试。

  法周刊:“基层法庭法律服务e支部”具体是个什么样的支部?

  刘伟光:对“基层法庭法律服务e支部”,我院指定辖区3个法庭专人分片区进行管理,3个法庭的12名党员干警志愿者全部上线,公布了电子邮箱,开通了微博和1个QQ专户,在线为永定籍流动党员提供法律服务。

  在当时,这是“土楼e支部”网站上唯一一个专业性网上法律服务支部,也是福建首个网上基层法庭服务支部。

  法周刊:请简单介绍一下,“基层法庭法律服务e支部”具体开展哪些服务?

  刘伟光:“基层法庭法律服务e支部”主要有以下四项功能: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QQ专户和QQ群,对流动党员咨询的法律问题在线即时答疑解惑,对需要解决矛盾纠纷的,提供法律指导建议,对非法律问题的咨询,及时告知联络相关部门解决,帮助流动党员化解所涉矛盾纠纷。

  开设论坛法治宣传阵地。在“土楼e支部”网上社区论坛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收集整理涉及民生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以及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在网页、网上论坛及QQ群内公布,供党员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学法用法的能力。

  提供在线诉讼指导服务。给予涉诉“土楼e支部”内的党员提供在线诉讼指导,并对涉诉党员提供立案指导、优先立案等优质服务。

  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借助网络平台,主动向流动党员收集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各类意见建议。

  升格:设立“党员志愿者e法服务工作室

  法周刊:接下来,又是出于何种原因,将“基层法庭法律服务e支部”升格为“党员志愿者e法服务工作室”呢?

  刘伟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力度,拓展司法为民便民渠道,更好地服务流动党员,我院决定进一步加强与“土楼e支部”网上其他党员支部的沟通与合作。

  2013年10月,在永定县组织部门牵头下,我院党办经过精心筹备,最终设立了“党员志愿者e法服务工作室”。这是我院在 “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党建创新工作上迈出的实质性的一步。

  法周刊:“e法服务工作室”与“基层法庭法律服务e支部”有何区别?

  刘伟光:“基层法庭法律服务e支部”是我院3个基层法庭的党员干警自主和自愿开展的网上法律服务,没有固定场所,没有专门统一的管理人员。

  “e法服务工作室”是“基层法庭法律服务e支部”升格后的实体工作室。区别是,我们为工作室配齐了各项设备设施,比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有网络宽带、电脑及语音聊天设备。我们还制定出各项法律服务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承诺书、服务流程示意图及岗位监督台等制度,并上墙公示,打造了一间功能齐全的实体法律服务工作室。

  与此同时,工作室开通了城关、高坎抚、金丰三个片区和民事、商事等5个QQ咨询专户,共有16名党员志愿者参与。

  法周刊:“e法服务工作室”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刘伟光:我们根据从事的审判岗位,对16名青年党员法官进行了分类。流动党员根据需要挑选法官QQ专户,给该QQ专户留言咨询法律问题。被挑选到的法官QQ专户即时为流动党员在线答疑解惑。

  对于一些简单的问题,法官们基本上采取在线直接解答的办法。而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我们还从优秀年轻干警中选任了一名管理联络员驻点,负责工作室的日常值班安排、通知、管理等联络工作,随时关注流动党员通过“土楼e支部”论坛、QQ群等发来的法律问题咨询、求助等留言信息,并进行登记受理。然后将这些信息交办给相应的党员法官,约定答复时间,力争为流动党员提供尽可能权威、实用的法律服务。

  延伸:畅通“e法”服务的新渠道

  法周刊:2014年以来,“e法服务工作室”又做了哪些探索呢?

  刘伟光:在网络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忽略网络这个新型的平台,亦不能忽视、更不能绕过网络民众这个庞大的群体。

  2014年以来,我院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探索出“三提升”方式,以推进党员志愿服务者“e法”服务工作。

  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即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切实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拓宽服务载体。我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开通了微博、微信,拓宽服务载体。

  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我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加强培训,与“土楼e支部”网上有关部门推出的创业就业、职工帮扶、金融、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相对接,共同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法周刊:探索“三提升”的成效如何呢?

  刘伟光:2014年以来,我院16名党员志愿者为1000多名流动党员及时在线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立案指导等优质法律服务3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问题200余个,帮助化解纠纷80余起,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