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党员干部当“钉子户” 缠访闹访陷害他人
近日,龙岩市纪委通报1起党员干部充当“钉子户”缠访闹访诬告陷害他人严重违纪问题。
通报指出,2016年2月26日,漳平市纪委对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科员朱世民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经查,朱世民在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工作 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在国家重点项目漳平高速公路南互通征拆过程中,为谋取个人和家庭的不正当利益,拒不执行漳平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并煽动部分 征拆户以各种理由对抗漳平市委、市政府的征拆决定,严重阻碍高速公路建设进程,影响极坏;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因房屋拆迁没有实现个人不当利益,而对征迁工 作组组长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原所征发泄私愤,甚至为达到使原所征受到处分的目的,杜撰、编造其贪腐情节的信访举报件,通过手机短信、网络、信件、上访 等方式,甚至煽动、唆使不明真相人员参与其中,搞所谓的联名举报。在龙岩市纪委将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将举报不实的调查结果向其反馈,有关领导三番五次 做其思想工作,并且给其指明“出路”后,仍执迷不悟,继续缠访闹访,给他人的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干扰了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在社会上 造成恶劣的影响;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在单位报销本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用于高利转贷并从中牟利。朱世民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严 重违反党的纪律,败坏社会风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漳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朱世民开除党 籍处分,因涉嫌非法高利转贷,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务必从这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歪风邪气滋生蔓延,坚定维护法纪权威,坚决净化社会风气。
——必须自觉恪守纪律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朱世民身为中共党员、国家权力机关干部,本应模范带头遵纪守法,却为了一己私利,公然违反政治纪 律、组织纪律,对抗党和政府决策部署,诬告陷害他人,其思想极为糊涂、行为极其荒谬、影响极其恶劣,受到党纪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不虑于微,始成大 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朱世民案件为鉴,始终敬畏法纪,自觉纠正无组织、无纪律,不讲纪律、不守规矩问题,守住做人做事的法律底 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必须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撑腰”鼓劲,弘扬正气正义。总书记指出,“要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 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于发声,主持公道、抑恶扬善,旗帜鲜明为受到不实举报、 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事实,坚定支持和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干部,不让干事创业者流汗又流泪,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放开手脚,尽情地在建设机制活、产 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伟大事业中建功立业。
——必须驰而不息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坚决纠正“三种不良行为”。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扎实贯彻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 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坚决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行为动辄则咎,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到位,绝不能听之 任之、置身事外,绝不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切实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当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集中治理党员、干部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当 “缠访户”“闹访户”,拒不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当“钉子户”,规避执行或消极执行法院判决当“老赖”等三种不良行为,坚决拔掉各种“刺儿头”。全市纪检 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追责问责、公开曝光的力度,把“八个方面不良习气”“三种不良行为”纳入纪律审查重点,把贯彻市委2号文件、纠正“三种不 良行为”不力纳入问责内容,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付出代价,让该去问责而没去问责的受到追责,努力营造闽西苏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龙岩科学发 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