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巡视“利剑”展锋芒(砥砺奋进的五年)
7月14日,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该条例第二次修改,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对深化反腐、形成震慑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5年来,中央巡视组开展12轮巡视,共巡视277个党组织。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中央查处了苏荣、王珉、黄兴国等一大批高级领导干部,揭露了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数据显示,在中央纪委执纪审查的案件中,有超过60%的问题线索来自于巡视。巡视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明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党章清楚地表明,巡视组的派出主体是党中央和省区市党委,体现的是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12轮中央巡视始终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每轮巡视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都要听取情况汇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了巡视省区市、中央企业、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政法单位、意识形态单位、中管高校6项专题报告。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详细审阅巡视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评判,对落实整改责任、运用巡视成果作出指示,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和基本遵循。
作为“钦差大臣”“八府巡按”,中央巡视组肩负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重要使命。从2013年开展首轮巡视以来,党中央关于巡视的认识在实践中深化,政治站位不断提高。
2013年,首轮巡视聚焦作风、贪腐、政治纪律和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第三轮巡视增加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第九轮巡视则高举政治巡视的要求;随后的每轮巡视,中央巡视组都突出重点,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7月1日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指出,要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为今后深化巡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依据。
梳理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反馈可以发现,被巡视的29所中管高校党委、4个“回头看”省区、4家“机动式”巡视单位的“问题清单”中,第一条均是“‘四个意识’不够强”或“‘四个意识’不强”。这充分体现出政治巡视的要求。
定位越来越清晰,方向越来越明确。随着巡视站位的提高、内容的聚焦,巡视组把好政治关,把政治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从政治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落地生根。
创新方法,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司法部期间,通过严肃认真核查干部档案,发现司法部原政治部主任卢恩光1990年的入党志愿书中,竟写了学习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方谈话的体会,经进一步核实,其年龄、党龄、身份、学历、经历竟全部造假。为实现全覆盖,中央巡视工作不断创新方式和手段,通过开展政治常识测试,查阅党组织会议记录、领导干部档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党费收缴情况等发现蛛丝马迹。
正是在12轮巡视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中央巡视如期完成对省区市地方、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金融单位和中管高校的巡视全覆盖,实现了党的历史上首次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巡视全覆盖的目标首次在党的中央全会上提出。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委要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这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作出的重大部署。
截至目前,十八届党中央共开展12轮巡视,派出160个组次,对277个地方、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视,如期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兑现了党中央的庄严承诺,展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传递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与此同时,各省区市党委完成对省辖8362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起到了震慑效果。
各巡视组进驻前多方面收集问题线索,进驻后公开信箱邮箱和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据统计,中央12轮巡视共处理来信来访159万件次,与党员干部和群众谈话5.3万人次,发现各类突出问题8200余个。正是借助巡视这一党内监督“利器”,贪腐分子纷纷落马,干部作风不断好转。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要求后,巡视组的数量从第一轮的10个增加到第八轮的15个;每个巡视组巡视的党组织数量从原来的一对一增加到第六轮的“一托二”乃至第八轮的“一托三”,巡视效率大大提高。
此外,十八届中央从第一轮巡视起就打破既有模式,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不搞“铁帽子王”。通过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回头看”、机动巡视等巡视方式,中央巡视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带着问题去,下沉一级了解情况,高效突破,成效卓著。
立行立改,确保件件有着落
7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责令整改不到位的10个党组织重新整改,对6个逾期不上报整改情况报告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是不仅仅注重发现问题,更重视立行立改,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整改。
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落实是目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议,原原本本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问题,增强了巡视反馈的权威性。反馈时,对“问题病症”一针见血、毫不避讳,为抓好整改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而被巡视单位则对“政治体检报告”严肃对待、照单全收,积极整改落实,做到了条条有整改、件件有回音。针对中央巡视组在“回头看”时发现的“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新变种,江西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强化举一反三,通过建章立制来堵塞漏洞,防止“四风”问题的变异反弹;天津则大力整顿“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而针对不少国企重业务、轻党建,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四个化”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国企党建工作,积极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配强党建干部,为强化国企党建、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奠定了基础……
既堵塞漏洞,又建章立制。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查出的漏洞,各地各单位压实责任,使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既有治标之举、也有治本之策,在落实上见了真章。
实践探索在前,理论总结在后。中央巡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前不久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是中央巡视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也是党内监督制度化的重要成果。
五年冰火磨砺,让巡视“利剑”更加锋利、威力更加彰显。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巡视工作正扎实推进,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实现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