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国企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造成损失要追责

02.12.2016  18:07
  

  “ 国有企业首要的职责,就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是衡量国企工作优劣的关键! ”李克强总理在11月2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当天会议听取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从监督检查情况看,中央企业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升级,生产经营稳中向好,特别是9 、10 月份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扭转了连续20 个月下滑局面,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李克强对此予以肯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和基石。”总理说,“一定要牢牢保持营收和利润增长势头,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增收作出应有贡献,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讨论中,李克强认真翻阅手中的央企财务和损益状况表,并就一些具体数字多次发问。“有些同类型的央企,为什么这家利润丰厚,那家却还亏损?有些企业明明国际同类产业已经走强,为什么我们还在亏损?对这些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寻找差距,更要抓住关键问题,积极整改!”总理说。

  他要求有关部门,要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相关情况对国务院进行专题汇报。“利润多少、资产回报率多少、总资产报酬率多少,都要列得清清楚楚,说得明明白白。”总理说,“ 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经营业绩突出的加大激励,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

  今年1~10 月,民营企业效益实现两位数增长,总体高于央企和国企的效益。李克强因此要求国企特别是央企,要切实提高核心竞争力,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在提质增效、创新升级上下功夫。

  “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必须起示范带头作用,助力中国经济加快转型升级,迈上中高端!”总理说。(李之南)

【编辑:施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