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依法落实村级换届选举工作

22.07.2015  09:52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发挥导向作用。光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部积极开展《宪法》、《组织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专题法治讲座和相关专题学习,加强县、乡两级领导干部换届选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更好地发挥广大干部在依法选举中的“导向”作用。

二是调动选民积极性,彰显选举“主体”地位。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守法投票。结合“三下乡”“法律直通车”将选举有关法律知识带到田间地头,让村民参与家门口的“法律课堂”,将选举的权利与义务观念深入民心。 三是部门联动,把控过程监督。光泽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司法局积极做好“选前”、选中、选后程序监督。对选举工作程序、文件、通知、候选人资格等工作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解答候选人、选民有关选举法律法规咨询;做好现场监督,对选举程序进行查漏补缺、纠正、完善;为“涉选”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当好选举期间法律“参谋”。 四是因地制宜,突出法律服务“针对性”。针对选举“难点村”派驻律师,协助做好选举期间的各项法律服务;结合各村(居)实际,针对森林、土地、村财、组织机构等重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法律“诊疗”。 五是法律顾问制度纵深推进,服务到达“最后一公里”。建立“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制度。在县级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全县8个乡(镇)政府也陆续完成政府法律顾问聘请,截至6月底,80%的村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社区100%完成“法律诊所”建设,充实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力量,为换届选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服务体系保障。    南平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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