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人大到县检察院调研“人民满意单位”建设情况

08.10.2014  21:04

 

    福建检察网10月8日讯(徐芸)9月30日,光泽县人大常委会评估组一行到光泽县检察院就“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座谈会上,光泽县检察院检察长林建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以人民满意为宗旨,拓展延伸检察职能两个方面汇报了近三年来县检察院的工作情况,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评估组听取汇报后,对县检察院“三个在身边”即:检察工作在身边、检察官在身边、法治进步在身边等特色工作予以肯定;对县检察院成立法律服务团、创新社会管理、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予以称赞。评估组认为,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能动执法,创新服务举措,增强服务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林建检察长表示:今后要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深化“两提升五过硬”队伍建设,打造人民群众可亲、可敬、可信的检察队伍。
    随后,评估组还到实地察看了华桥乡检察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