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工作者:刘龙清在人民大会堂接受最高规格表彰
提示:新朋友请点上方"福建检察"↑免费订阅
2015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图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作重要讲话。
2015年4月28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主持大会,张德江、俞正声、王岐山、张高丽出席,刘云山宣读表彰决定。2064名全国劳模和904名全国先进工作者接受党和国家的表彰。
这是时隔36年后,中国再次以最高规格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样的高规格,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劳模和劳模精神的最高礼遇,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劳动者的真诚尊重,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创业、实干兴邦的殷切期望,目的是向全社会传递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理念,彰显党和国家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工作方针。
当天,作为904名全国先进工作者中的一员,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刘龙清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表彰。这是他从检17年来,在最高荣誉上的又一次超越。
刘龙清,福建检察人的骄傲,让我们为他喝彩!
刘龙清简介: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检察员、副主任法医师刘龙清,是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涌现出的一名先进典型人物。从检17年来,刘龙清在法医岗位上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察微析疑、防冤纠错、坚守了法律和正义的底线,被誉为“当代宋慈”,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技术先进个人、省“五一”劳动奖章、省职工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先进工作者、“感动漳州人物”、全国最美检察官(提名)、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漳州市检察院成立以其个人名字命名的“劳模工作室”,被省总工会授予“省级示范劳模工作室”、“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2015年2月,通过全国评选,刘龙清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称号。2015年4月28日,刘龙清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党和国家最高规格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