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户多残家庭 明年起每户每月可获300元补助

10.12.2015  00:57

  东南快报讯(记者 许才芳)日前,福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明年元旦开始,福州市将建立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制度,全市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可获每户每月300元生活困难补助。此外,福州市将对0-6岁听力、智障、肢体(脑瘫)和孤独症等残疾儿童给予抢救性康复救助。

  重点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康复室,落实残疾人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医疗保险范围。

  各级政府应继续对符合条件的0-6岁听力、智障、肢体(脑瘫)和孤独症等残疾儿童给予抢救性康复救助,实现救助全覆盖。市、县对持有福州市户籍、在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的7-12周岁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康复救助补贴。加大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的防治康复救助,开展精神病患者综合性、社会化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并给予康复训练及照料服务救助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

  到2016年,市级财政将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人每年提高到4500元,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

  福州市还建立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全市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给予每户每月300元生活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