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形同虚设 政策30年不变受诟病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这些在20世纪80年代的荣耀、实惠,如今已渐渐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1982年,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施奖励政策。时至今日,几乎全国大部分地区还保持着原来的奖励举措。也正是因为30年不变,这些举措正饱受诟病。
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已形同虚设
对于20世纪80年代的人来说,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相当于很多人半个月的生活费。
这项政策出台的初衷是为了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在申领到《独生子女光荣证后》,就可以凭着这个证,在工作单位每月领取5元的奖励,直至孩子年满14周岁。还有另外一种选择,就是不要独生子女费,孩子可享受免费医疗,同样到14周岁。
“20世纪80年代,普通人每个月的收入不过几十元,所以,这个奖励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今年62岁的戴华春在退休前,是一家对外贸易公司的会计,她回忆说,那时的5元钱可以做好多事,大米白面1毛钱一斤,肉1元一斤。不仅如此,那时候领到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人,还会因为那个红色的“小本本”,萌生出无限的自豪感,认为自己为国家作出了贡献。可如今32年过去了,该奖励政策仍在,但奖金一点没涨。可现在的物价涨了10倍甚至20倍,5元钱,连碗面也吃不到了。
“有它不多,没它不少。”戴华春认为,如今的独生子女费已形同虚设,失去了它奖励的意义,那个光荣的小本本,也再没有了原来的分量。
“应提升奖励标准”呼声渐高
“国家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为计划生育做出的政策,我始终坚持一个观点,就是不能用金钱的社会背景来评价。”南开人口与发展中心主任原新指出,20世纪80、90年代的时代背景,有一定的行政、法律、政治方面的限制,现在的年轻人很难理解当时的情况。
就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曾建议,应提高独生子女费。莫言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确实有缓解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为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贡献,独生子女家庭的确应该提高待遇、给予照顾。全国政协委员俞金尧则提出,独生子女费这一奖励,现在已无实际意义,建议重新制定奖励标准。比如,独生子女补助应向防老体系过渡,让已进入老年期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到比一般老年人更优待的养老和医疗服务,让他们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关怀。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刘天奇也曾表示,和20世纪80年代初相比,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已经上涨了几十倍,而独生子女费的提高速度显然太慢。以当前的消费水平,将这项奖励费用提高到约占平均工资的10%较为合理,而且应该建立定期增长机制,实现与工资增长水平的同步增长。
建立适合当前国情的政策是当务之急
与主张“涨钱”的观点不同,原新认为建立适合当前国情的政策是当务之急。
“目前,大家都在关注独生子女费等奖励举措30年不变的问题,而忽视了当前的国情下,是否依然需要提倡独生子女政策。”原新坦言,如今,独生子女家庭所形成的弊端愈发凸显,而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也是当时中国人口形势倒逼出来的迫不得已之举。“有人口学研究表明,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很低生育率’的人口新时代。那么,既然没有必要再特别鼓励独生子女,自然也就没必要去提高独生子女费了。从另外的角度来看,比如说从独生子女的教育、健康、就业,以及对失独、伤残家庭的养老保障等方面采取一些措施,我觉得更有意义”。
此外,原新表示,大力实施独生子女奖励政策,鼓励少生,就当时的中国人口总数而言是非常必要的。如今,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虽然做出了一些调整,允许“双独”“单独”家庭生育“二孩”,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能动摇。适当放松政策、引导人口更替水平、生育率持续稳定等,仍需保持政策延续性,只是方式也许可以转变一下,使之更社会化,更符合时代特性。(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田雅婷 本报通讯员 孙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