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100元牌钱打伤老乡 赔2.2万元获刑10个月

22.08.2014  23:01

老乡一起打麻将,却因100元牌钱,将对方打成骨折。8月21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徐某被荷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徐某和柳某是湖北老乡,都在株洲务工,晚上常在一起打牌。2013年5月30日凌晨1点,徐某下晚班回来,到株洲市荷塘区富家陇某麻将馆接了个位子打牌,恰好和老乡柳某一桌,约好打一个半小时。当时有几个人在旁边看牌,另两人提出时间太晚不想打了,恰好柳某自摸一把,徐某称一共才打三盘,自己输了又没到时间,不同意付钱给柳某,还与之争吵几句。麻将馆老板胡某见状,前来劝和说他来出这100元,柳某拿钱后离开。

徐某很是气愤,追出门去对着柳某的头部击打几拳,将年近五旬的柳某打倒在地,并朝柳某手部踢了两脚。次日,徐某就逃往广州躲避。

经鉴定,柳某的左手骨折,前额缝合六针,伤情为轻伤并已构成十级伤残。

2004年3月8日,徐某从广州到湖州某服装加工厂找工作,晚上在宾馆休息时被警方抓获。17日,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到老乡柳某家道歉、悔过,赔偿损失共计2.2万元,取得对方的谅解。

检察官提示,同在外乡打工,又常在一起休闲娱乐,老乡应该是亲近的朋友,为了100元牌钱大打出手,在外逃亡一年,被抓获后还赔偿了2.2万元,人生还留有犯罪的污点,因小失大,实在不值。(通讯员 易莱香 罗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