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卖偷拍机获利25元构成销售间谍器材罪被判刑

12.08.2014  09:00

经过巧妙装扮过的眼镜、手表、车钥匙等窃听窃照器材就直接摆在一些电子产品商场里,网络上售卖这些器材的网店也司空见惯。有了这些“间谍器材”的存在,“窃听风云”或许正在你我身边上演。 日前,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就办理一起这样的犯罪案件。

河南省新密市中年妇女慕继霞非法从网上购买了5个宝马型车钥匙摄像机高科技监控设备后,私下将这些东西拿到自己在新密市开办的科技门市部加价予以销售,不曾想却和“间谍”扯上了关系。

2014年8月11日,经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慕继霞因犯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被新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据悉,这也是新密市以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判处的首例案件。

现年36岁的被告人慕继霞系河南省新密市牛店镇农民。虽然仅有中专文化,但其脑袋灵光,很早就在新密市区开办了一家科技门市部。2013年的一天,慕继霞上网寻找商机时,发现网上销售有车钥匙摄像机、手表摄像机等高科技监控设备的信息,当下就萌生了在自己门市部销售这些新奇监控设备的念头。

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13年6月份,慕继霞从网上低价购进了5个宝马车钥匙录音录像设备,其中4G内存2个,8G内存3个。后其在自己经营的门市部内以180元的价格销售了一个8G的宝马S818—819型车钥匙录音录像设备,从中获利25元。经河南省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宝马车钥匙录音录像设备是个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该器材属于“窃视专用器材”。2013年9月15日,被告人慕继霞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取保候审。

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慕继霞违反法律规定,擅自非法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据此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并作出上述判决。

有些人认为,慕继霞购买的宝马车钥匙录音录像设备其实就是个针孔摄像头,把它装在手机上就是合法的,装到宝马车钥匙上就成了间谍器材了?且其只卖了一个,获利仅25元,情节轻微,不应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