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红胜、张元明任三明副市长 多个部门一把手调整
4月22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会上,部分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任命余红胜、张元明为市政府副市长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免去 纪熙全 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有极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政府多部门局长调整
免去 曹建华 的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 卢维沙 的三明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 林金龙 的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兴 为三明市教育局局长;
任命 吴成城 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 卢维沙 为三明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 郑建勋 为三明市统计局局长;
任命 杨建利 为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免去 张雄 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吴小琼 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孙斌 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廖春 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林炬火 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王建芬 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阙斌 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的检察人员名单
批准免去:
李剑平 的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福东 的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陈福东 为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春明 为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