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低保对象大学生可获4000元教育救助

21.07.2014  08:31

  今年,我区继续实施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贫困家庭精准扶持项目之一。区财政安排180万元,用于专项教育救助,对象为荔城区范围内今年新考录的城乡低保对象大专以上(含大专)新生,以及2014年前考录的城乡低保户子女本科以上(含本科)在校大学生,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发放,直至完成学业,名额不限。

  自2010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城乡低保户子女“圆梦大学”助学长效机制以来,累计救助城乡低保户子女大学生409人次,共发放教育救助金81.8万元。(荔城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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