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灯会文明观灯须知
16.02.2016 09:35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元宵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2月18日至22日(农历正月十一至十五)晚6:30~9:00,我市将在闽江南北两岸举办元宵灯会。为展示文明城市、文明市民新形象,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观灯、赏灯环境,特制订如下文明观灯须知,请广大市民共同遵守。
1.自觉遵守秩序。尽量错峰观灯,避免拥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引导,按导向标识参观游览,靠右行走;勿在一个灯组前长时间逗留、观赏;观灯过程中,不大声喧哗、相互推搡;观灯结束后及时从就近出口退场;遇紧急情况时,请听从现场广播和工作人员的疏导,按照标识牌上的疏散口有序退场。
2.注意观灯安全。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现场吸烟,不得在现场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不得携带可燃性固体、液体、气体和充气式气球以及宠物入内,严禁在灯会现场售卖物品;注意用电安全,不得触摸花灯、攀爬灯组、拉扯电缆;注意人身安全,在观灯时小心上下台阶,不到闽江嬉戏玩水,看护好小孩,照顾好老人,尽量避免到人多拥挤区域,防止走散、走失或发生其他意外;注意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身携带的物品,以防被盗或遗失。
3.爱护公共设施。要爱护公园花木草坪,不攀折花草树木;爱护沿线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维护环境卫生,不乱丢烟蒂、果壳、纸屑;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市民。
4.配合交通管理。灯会期间,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闽江两岸部分路段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请过往机动车、非机动车积极配合警方现场指挥疏导。建议市民尽量搭乘公交或步行前往观灯,高龄老人和行走不便的市民可选择在家中观看灯会电视专题节目。
福州市元宵灯会总指挥部
2016年2月15日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16.02.2016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