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工友4400元后投案 检方酌情不起诉帮他就业

17.07.2015  08:33

  福州新闻网7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王光忠 王小兰)在福清务工的16岁外地少年阿西(化名)偷走工友4400元现金,随后他向警方投案。因为阿西的特殊情况,福清市检察院日前酌情对阿西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帮助阿西在设有该院“阳光就业”帮教基地的企业就业。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福清市华信食品有限公司,阿西正在车间制作食品。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阿西工作比较认真,工友们都认可他。

  据检方介绍,今年1月29日,阿西因为经济拮据,一时起贪念偷走工友4400元。正当阿西准备逃离福清时,接到了公安人员的电话,他犹豫再三,最终带着赃款到当地派出所投案。检察官发现阿西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又有自首情节,被盗赃物已经被追回。阿西是在福清无近亲属、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的“三无”涉罪未成年人。

  日前,福清市检察院根据阿西的特殊情况,决定对阿西作出不批捕与不起诉处理。在此之前,福清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安排阿西到设有该院“阳光就业”帮教基地的企业就业并接受帮教,定期对他进行跟踪回访,让他参加该院组织的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阿西融入社会。

  记者从福清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与多家企业联合建立未成年人非羁押诉讼帮教暨“阳光就业”帮教基地,截至目前,已安排8名涉罪未成年人接受基地就业帮教,对其中已通过帮教考察的4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此外,该院还专门设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适时开展心理辅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