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饰以247元/克批发价“倾销” 榕金店利润成谜

21.10.2014  14:10

  福州新闻网10月21日讯 目前福州县级市场金店黄金标价仍存在较多乱象,一些金店未做到明码标价,例如金饰按批发价甚至低于批发价销售的事时有发生。这种“超低价”卖黄金,让不少业内人士质疑其利润来源。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近日接到永泰一些消费者咨询。这些消费者表示,10月15日他们分别在永泰县城两家金店购买了黄金首饰,由于价格过于便宜,消费者怀疑黄金首饰质量纯度。根据消费反映,一家金店一件25.91克的千足金手镯只卖6399元;另一金店两件共66.18克的千足金手镯只卖16340元。

  10月15日,国内黄金首饰厂家的千足金批发价为247元/克,而这两家金店的销售价也是247元/克(237元/克+10元/克,其中10元/克为加工费)。省珠宝首饰专家表示,根据市场统一批发价销售,这两家金店卖金非但没有利润,还要贴付店租、销售人员劳资、资金占用利息、店务管理、税费等成本。这让人感到疑惑:赔本的生意无人做,该金店销售黄金如何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