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1.2万元买新床收到样品床 商家表示没现货

16.05.2016  18:15

  福州新闻网5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余娇)预订1.2万元的新床,送来的却是样品床,近日,福清市民邱女士遭遇到这样的烦心事。邱女士吐槽道,商家将样品床按照新床价卖给她,事后还一直推诿不处理,这样的做法太不厚道。

  4月中旬,准备乔迁新居的邱女士忙着置办家具,货比三家后,终于在福清市点靓家具店看中一款新床,价格为1.2万元,在店员推荐下,邱女士又预订了一款2000元的床垫,双方约定半个月内送货上门。

  一个星期后,商家将床和床垫送到邱女士家,邱女士验货的时候发现,新床并不“”,床垫上有明显的擦痕,这不就是放在店内给顾客试睡的那张样品床吗?邱女士马上联系商家,在邱女士的追问下,商家承认由于店员的工作疏忽,把邱女士预订的商品送到了购买同款商品的另外一名消费者家中,目前该款床和床垫没有现货,只好把店内的样品给邱女士送来,并强调样品床并无质量问题,可以使用。

  邱女士并不接受商家的说法,认为商家未事先告知送来的是样品床,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商家换新货。一个星期过去了,商家虽然同意换货,却一直没有动静,邱女士于5月4日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接诉后联系双方展开调查,商家承认送货的商品确实为样品,但认为双方在送货前并未明确约定一定要新品。调解人员表示,样品不是新品,肯定有一定程度的贬值,商家在销售样品时必须予以明确告知,或是以折扣价格销售给邱女士,而商家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将样品当做新品销售,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邱女士有权拒绝收货。

  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赔偿邱女士2500元,并调换新的床和床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