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拟实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有序增设城镇型政区
福州新闻网5月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并印发实施。
逾九成的城镇社区要建养老服务设施
《规划》明确,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42%确定;省定农村低保标准每年提高350元,“十三五”末实现与国定扶贫标准相衔接;力争全省50%以上县(市、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到2020年全省建立城乡一体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实行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达到70%。临时救助制度的救助对象由流浪乞讨人员延伸到生活无着流动人员,为其提供临时食宿、协助返回等救助服务;加强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救助工作,救助范围由城市延伸到农村。
《规划》提出,支持举办面向居家老人的家政预约、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安全援助、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项目,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到“十三五”期末,90%以上的城镇社区建立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机构、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60%以上的农村社区(行政村)建立养老服务站点。
有序增设城镇型政区
在社会治理方面,我省将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允许行业协会商会一业多会、下放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登记权限、实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等改革举措;探索推行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为社会信用代码;探索推行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制定社会组织信用评定标准体系。
推动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在志愿者升学、就业、使用公共设施、接受社会服务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基本生活保障、监护监督干预等政策制度。
我省还将适时推进具备条件的市、县(区)、乡(镇)开展行政区划调整,有序增设城镇型政区;深入研究特大镇的行政区划调整,探索试验特大镇政区管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