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儿子意外撞死老子 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刑

16.07.2014  14:26

  厦门日报7月16日讯 25岁的货车司机刘军(化名)因驾车过失致人死亡,面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刑期并不长,但对他来说,内心的煎熬将持续终生—在那场交通意外中丧生在他轮下的,正是他的父亲。

  刘军年纪不大,不过从重庆老家来厦门开货车也有段时间了。今年1月20日早上7点半,他开车准备离开机场北区的一个工地,经过工地大门时,车子停下进行拍照登记。当时,刘军的父亲老刘也在车上。车停下后,刘军见老刘下了车,以为他是想透透气,就没多问。但老刘却爬到了车下—他知道车子的轮胎气阀之前有点问题,就想检查一下。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完成登记拍照后,刘军启动了车辆—他根本不知道父亲此时正卧在车下。车辆开动时,老刘已来不及躲闪,货车的右后轮直接碾过了他的下半身。尽管刘军立即将父亲送往医院,但老刘还是因腹部、盆腔、下腹受创,最终失血过多而死。

  经公安机关认定,刘军属过度疲劳驾驶,未注意观察周边情况,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老刘爬到车下检查轮胎气阀时未向刘军说明,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责任。湖里区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刘军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其主动投案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刘军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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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门口倒车

   撞死八旬奶奶

  2011年10月20日,在前埔磨鑫山庄附近,发生一起孙子在家门口驾车撞死奶奶的意外。当日上午8点半,玩游戏到半夜、急着出门上班的郑某刚启动车子往后倒,突然听到“”一声,车撞上了停在身后的另一辆车。就在他移开车辆,准备离开时,车子突然前冲。伴随一阵急刹,车子撞上了在院子里晒太阳的86岁奶奶。郑某赶紧请来急救人员,但老人已无生命迹象。

  2013年,郑某因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厦门日报记者 郭睿 通讯员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