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子办“升学宴” 漳州南胜中学副书记被查

20.12.2014  15:59

    为儿子操办“升学宴”,漳州市平和南胜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庄某被党内警告处分。12月16日,平和县纪委通报了这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通报称,南胜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庄某于2014年8月29日晚在平和县工会宾馆开设酒席十几桌,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当晚收取22名南胜中学教师红包3920元。通报表示,其行为构成利用职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错误;庄某无视规定,顶风违纪,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案发后,该县纪委责令其向22名南胜中学教师及部分亲朋好友退还红包,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记者 沈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