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僵尸车”长期占车位 物业强拖业主点赞

18.12.2015  12:04

物业强制挪车(图由受访者提供)


在公告期满1周后,16日上午,福州晋安区鹤林新城物业出手,将停在小区21号楼边超过1年时间的两辆“僵尸车”强制拖走。物业称,这些车长期霸占车位,而且严重堵路,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所以才用了这样的办法。


16日,记者在小区11号楼边的露天停车位上看见两辆小面包车,其中一辆没了方向盘,另外一辆车不仅车窗玻璃没了,4个轮胎也都干瘪了。记者在小区走了一圈,发现有十几辆“僵尸车”。


实在太糟糕了。”业主陈先生说,小区的车位非常紧张,这些僵尸车占了停车位不说,还影响小区环境,“有些车还堵路,每天都有邻居因为车子难走而吵架”。上周,物业在告知社区居委会的前提下,在小区内贴出公告,让“僵尸车”车主在一周内把车开走,否则他们将采取拖车等举措。


16日,公告期到了,物业决定先将21号楼旁的两辆“僵尸车”清理到后门附近还未通车的小道边。“这边是主干道,业主意见最大。”小区物业饶主任说,公告期间,其中一辆车的车主主动联系物业,让帮忙处理,另外一辆车由于找不到车主,也只能强制处理。剩下的“僵尸车”,如果车主不自行开走,他们也将逐一清理。


对于物业的做法,不少业主点赞。“早该这么做了。”刘先生说,对于这类车辆,就该采取强制措施。李先生则希望物业能抓紧时间,将其余“僵尸车”也清理走。


16日,记者联系了警方,发现其只能处理停靠在公共道路的“僵尸车”,停在小区内的无权处理。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如果车子长年不交停车费,但还霸占小区公共停车位,可由小区物业联合社区贴告示,让这些“僵尸车”在规定时间内挪走。如果不见效,物业有权强制将车拖离小区,但不能将其卖掉,因为“僵尸车”也属于私人财产。

作者:张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