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3年内基本出清“僵尸企业”
31.08.2016 13:09
本文来源: 政府
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通过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债务重组、关闭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出清,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对已停产、半停产、连续亏损3年以上,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僵尸企业”实施分类处置。拟2016年底,退出和压减钢铁(粗钢)产能50万吨,化解船舶产能5万载重吨;累计到2017年底,退出和压减钢铁(粗钢)产能50万吨,化解船舶产能10万载重吨;累计到2018年底,退出和压减钢铁(粗钢)产能95万吨,化解船舶产能15万载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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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201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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