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价格调整,三明如何“腾笼换鸟”?

22.12.2015  18:00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关乎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政府投入、医保支付、医院运行等多个方面。如何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科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目前各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都在啃的一块“硬骨头”。福建省三明市通过“三医联动”,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改革中探索出一条“三明路径”。坚持“三医联动”是三明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一个鲜明特点。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全面实现医保的市级统筹,提高医保基金的利用效率;强化药品耗材使用监管、严查过度检查、严查过度用药、严查过度治疗,封堵医疗浪费,控制医药费用,促进合理医疗;实施药品限价采购改革,直接挤压药品流通领域的水分。通过一系列综合改革,三明市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了空间。

第一轮:以补偿药品零加成为中心 2012年下半年,在推出药品零加成改革前夕,三明市医管中心对各家公立医院的收入项目、收费金额、运行成本进行了全面调查,对药品价格、耗材价格、服务价格、药品耗材数量、服务数量、费用结构进行了摸底。基于此,市医管中心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第一,应确定某年或者某几年的平均差异额作为补偿基数,不能一年一定,不然无法切断医院和药品之间的利益链条;第二,调整的项目必须是各家医院都有的项目,使各家医院取消的药品加成收入基本上得到合理补偿;第三,要调整的医务性服务项目收入占医务性总收入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即需是占比重大的收费项目。2013年2月,三明市以2011年数据为基础,启动药品零加成改革,同时联动上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后,22家公立医院的药品零加成损失为11264.40万元,服务价格调整弥补了9773.33万元,价格调整最终消化86.76%的药品零加成亏损。第一轮改革以补偿药品零加成为中心展开,并没有真正解决医疗服务价格多年走低带来的结构性问题。 第二轮: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2014年6月1日,三明市进行第二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392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调整。

  这一轮价格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涨价,而是要调整医疗服务的比价关系: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化验项目价格,适当提高诊查治疗费用、手术费用。通过改革,该市希望未来医院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医疗人员的劳务,而不再是药品、耗材的销售。

  三明市物价部门主导此轮调整的测算,以2013年各医院业务量为基础遴选调低和调高的具体项目,测算原则是“调高调低金额总体平衡”,同时兼顾“不能因价格调整而增加或减少医院收入”。

  考虑到医院的收入主要由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诊查护理床位、手术治疗等4类组成,三明市提出目标:药品耗材收入占比要下降到30%以内,检查化验收入占比要控制在25%以内,诊查护理床位收入占比要提高到20%左右,手术治疗收入占比要提高到25%。

  第二轮改革落地时,调低价格的项目有136项,降幅为15%~30%;调高价格的项目有256项,增幅为20%~30%。最终,这一结构性调整涉及总额8000万元。

   第三轮:不断强化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

2015年6月1日,三明市进行了第三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此轮调整共涉及服务项目4318项,其中调高价格的项目有3363项,调低价格的项目有955项,进一步降低了检查化验等物化性价格,提高了诊察护理、手术治疗等劳务性价格,促进医院收入的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2015年9月1日,为逐步建立起与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优化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结构,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三明市进行了第四次价格调整。

  此次调价后,普通门诊诊查费,在三级医院中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收费标准分别为18元、28元、38元、48元,在二级医院中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收费标准分别为18元、25元、35元、45元,其中由医保基金统一报销18元。

   三问改革效果

1、 老百姓就医负担有没有加重? 2014年,三明市三级医院出院者医药费用平均为6806.75元(全省平均11826.23元),其中药品费用1647.00元(全省平均4586.72元);二级医院出院者医药费用平均3906.95元(全省平均4236.25元),其中药品费用787.45元(全省平均1613.52元);基层一级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607.79元(全省平均1390.19元),其中药品费用278.04元(全省平均655.43元)。该市出院者平均费用和药品费用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价格改革并没有加重患者的就医负担。 2、 医务人员收入有没有提高? 在进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同时,三明市于2013年同步启动收入分配改革,实行院长年薪制和医务人员年薪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医院各类人员收入待遇实现了普遍提升。2013年,22家医院人员支出达7.8亿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约为7.3亿元,较改革前的2012年增加2.2亿元;医务人员人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万元,增长32.8%,其中实施年薪制的临床医生、技师、药师收入增长48%。 3、 医院收入结构是否得到优化? 2013年,三明市22家公立医院药占比仅为28.2%,比2011年下降了18.6个百分点。2014年药占比继续下降到27.36%,2015年1月~10月药占比控制在26.21%左右。药占比大幅下降的同时,由于医疗服务价格上升的拉抬作用,公立医院医务性收入大幅上升。医务性收入占比从2011年的39.9%上升至2013年的61.7%,增加了21.8个百分点。2014年、2015年1月~10月,医务性收入占比仍在持续增大,分别为63.08%、64.39%。(文 /福建省三明市医改办 周显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