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将被就地锁车 福州警方扩大执法范围

16.07.2014  10:05

六一路,警察将违停车辆的轮胎锁定

    昨日起,福州警方整治乱停车使用锁车强制措施从仓山扩大到晋安。昨日,晋安警方首次行动,在六一北路锁住3辆违法停放的车辆。

    3辆违停车被锁强行开车会爆胎

    昨日16时许,东南快报记者随晋安交巡警大队及茶园派出所民警上路,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在六一北路,一辆车牌号为闽A8580V的红色小车违法停在路边。警方用轮胎锁将该车左前轮锁住。

    在现场记者看到,这些违法停车的地点先前曾是正规停车位,后来标线位置后迁,原先的标线已被清除,但部分车主仍是习惯性将车停在原来的位置上。对此,警方提示,车主在路边停车时,一定要留意道路两旁的标志标线,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罚单。

    据了解此次整治,晋安警方共强制锁车3辆,民警进行了全程视频记录,同时将《违法停车锁定车轮告知单》贴在左侧车窗上,上面详细记录了民警的执法时间、地点及原因,以及车主要解锁的联系方式,方便车主进行后续处理。

    “车子被锁后,如果强行开车可能会扎破轮胎。”民警表示,这可以促使违法停车的车主及时接受处理。

    违停车分三类处罚标准各不同

    据警方介绍,目前市区道路上,由警方施划的停车泊位总共分三种。第一,是道路两侧泊位,位于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第二,人行道上泊位。第三,限时段泊位。比如大家熟知的夜间(22:00至次日上午7:00)泊位。这些泊位除了有警方专用标线外,还立有“P”字牌。原则上,如果你不是在自家小区、商场车库或者其他公共停车场,而是在道路上停车,只要停到以上三种泊位以外,都属于违法停车。

    但是,即便乱停车,也要分情况处理。福州警方介绍,对禁停路段乱停车的车主,可按“违反禁令标志”处理,罚款150元,扣3分。所谓“禁停路段”,就是在路口立有“该路段全线禁停”标志的道路,除警方施划的泊位外,其他地点禁止停车。警方特别提醒,车主可在福州交巡警支队网上查询到具体信息。

    对非禁停路段,则要区别对待。原则上允许车主在非禁停路段临时停靠,即停即走。因此,如果警方发现车上没人,则认为该车车主乱停车,罚款100元。如果车上有人,则给予口头警告,让其尽快驶离。

    通常情况下,碰到乱停车,警方会现场开单,或者通过探头记录下车辆信息。但如果乱停车影响到车辆和行人通行,则拖车处理。警方强调,此次查处乱停车的行动,不会向车主收取拖车费。如车主在场,民警对车主实行劝离;找不到车主的,即实施锁车。如果司机能及时赶到现场,交警现场开单后就会予以放行。如果车主自行撬锁的话,将视情形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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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11天拖离344辆违停车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7月15日警方共出动10部拖车,在市区14条路段共拖车25辆,抄告80起。7月5日-15日,共拖车344辆,抄告1438起。警方委托本报不定期刊登违法停车车牌号,现公布如下:

    记者徐莹陈锦娜林良划实习生徐悦红通讯员榕警晋交巡茶园综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