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停车场须配无障碍停车位 公共停车场将分等级
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过去,肢体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寻找停车位是个难题,现在这一难题有望得到解决。记者日前从厦门市建设局了解到,近日该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无障碍 停车位设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停车场,都应设置有无障碍停车位。
涵盖范围
公共交通建筑均需设置
记 者从《通知》中看到,无障碍停车位设置包括范围很广,公共交通建筑(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服务建筑、文化纪念建筑、 观演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康复建筑、教育建筑、公共停车场)、居住区、公园绿地等建筑或场所的停车场,都在应设置类型之列。
其 中,机场应设无障碍停车位4个,火车站和客运码头均不应少于2个。而考虑到障碍人士接送小孩上学,高等院校、专业学校、中学的校区内停车场按地上总停车位 的2%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且不少于2个;小学、幼儿园校区内停车场按地上总停车位的2%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且不少于1个。
此 外,对于公共停车场,则分为4个等级:小型停车场(少于或等于50个停车位)不应少于2个无障碍停车位,不足20个停车位的可设1个无障碍停车位;中型停 车场(大于50个但少于或等于300个停车位)不应少于5个无障碍停车位;大型停车场(大于300个但少于或等于500个停车位)不应少于8个无障碍停车 位;特大型停车场(大于500个停车位)不应少于总停车位数的2%。
设置要求
新建停车场均需设置
那么,哪些停车场需要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呢?
《通 知》中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停车场,建设单位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将无障碍停车位与其他常规停车位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而 对于已建(老旧)停车场,经营和管理单位应有计划地进行改造,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通知》还要求在停车场入口处或醒目处,要设置无障碍车位标识;同时中型及以上停车场应设专用轮椅通道,并与无障碍停车位轮椅通道和停车场入口连接,方便残障人士进出方便等等。
对未按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的,将责令负责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有关部门将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