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20.03.2017 12:11
本文来源: 粮食局
闽粮办财〔2017〕19号
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及时对2016年资产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事项开展核实工作,按申报材料要求认真核实和如实填报,并做好资产核实总结工作。请于5月31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益、资金挂账核实申请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益、资金挂账核实申请明细表》和相关资产核实申报材料以及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报告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省局财会处。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20.03.2017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