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体育局认真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工作

28.08.2015  00:44
游泳与攀岩、潜水、滑雪等四个项目被国家列为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专门出台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厦门市体育局根据国家、省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下达上级关于高危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保证文件及时下达到各区;二是召开多次培训协调会,对各区相关负责人员进行高危项目许可管理专业培训,对经营许可的审查和发放流程进行了规范和统一,下发规范的申报及监管格式文本;三是按照厦门市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在网上商事平台和政务中心平台上与其它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建立网上受理流程;四是对各区工作进行及时协调和帮助,及时解答各区在行政许可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协调市游泳协会为各区提供技术帮助;需向上级请示的,及时跟省体育局和国家体育总局沟通处理。 厦门市游泳高危项目经营许可工作逐步推进。目前全市共下发游泳项目经营许可证17家。为了应对夏季游泳高峰到来,市体育局已委托游泳协会加大救生员培训力度,应需求今年上半年举办了2期培训班,并对各辖区内泳池下发自行整改申报通知,要求各泳池按照许可管理办法进行自我整改,引导各需要许可申报的经营单位尽快达到审批条件,通过行政许可。 (供稿: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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