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国税局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准备工作

23.07.2014  11:26
      在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该局作为负责福州城区车辆购置税征收工作的主要部门,对国务院作出的这一新决定高度重视。一学习领会精神。组织全局特别是纳税服务科等科室人员,共同学习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具体内容,如免征车辆型号、免征条件等。二组织培训。对主要负责车购税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培训,包括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的办税流程等。三继续跟踪。随时关注国务院、国税总局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的最新动态和有关的政策,做到心中有底。(郑燕晓)


文章来源:福州国税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
军地领导在福州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
  8月3日,副省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金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