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志愿服务让城市更美丽更温暖
为展示城市文明形象,营造舒心、安心、放心的旅游环境,遵义市红花岗区老城街道成立“会址先锋服务岗”,整合遵义义工联合会、红花岗区义工联合会、遵义市彩虹公益协会、遵义市萤火虫公益协会等志愿服务团体力量,以定点服务和流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满足游客和市民旅游咨询、临时休憩、失物招领等需求,并无偿提供应急药品、便民针线,同时进行文明旅游宣传,劝导不文明行为。(8月27日《遵义晚报》)
志愿服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志愿服务作为蕴含丰富道德精神的社会服务活动,其道德价值还突出地体现在它所创造的社会价值以及所发挥的社会作用方面。
志愿服务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也是好人践行善行义举的重要载体。社会良性运行与进步离不开榜样示范与引领,志愿者被称作为社会做贡献的“前行者、引领者”。志愿服务体现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是人们自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与普通群众相比,一些特殊群体更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帮扶,志愿者坚持把爱心和温暖送给这些最需要帮助的人,让更多的志愿服务用激情和力量担负起这份社会责任。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们的社会从来不缺乏爱心,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的志愿服务,把全社会的爱心有效集中起来,必然会绽放出绚丽夺目的文明之花。近年来,我国志愿者队伍迅速扩大,志愿服务向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多样化方向发展。志愿服务已成为好人辈出的大学校。志愿服务作为一种高尚的社会行为和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在弥补政府资源不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社会经济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愿更多志愿者队伍做好志愿服务工作,让城市更美丽更温暖。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强调,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对于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西谚说:“一个人的真正财富,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对社会所做的好事,当他离世时,人们不会问他遗留多少财产,而会问他生前做过多少好事。”志愿者服务多做好事,在帮助别人中快乐自己。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积极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面向社会服务,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领文明新风尚。(南平市委文明办 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