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娟:做信念坚定、专心致志、秉行中正的检察官

18.11.2014  19:46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十六个字,微言大义,既是尧舜盛世的治理之道,也是我们当前做好检察工作的有力法宝。相信领会心诀的要义并努力去践行,就一定能达到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关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
 

物质与精神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人心对声色货利的追求,必会极大地危害道心,即人的精神追求,反之精神阵地的失守,往往造成一念之差,悔恨千古。

  当前,多少优秀的党员干部就是因为欲望膨胀,弃理想信念于不顾,企图玩弄权力来满足私欲,最终落得失魂落魄、身败名裂的下场。俗话说 “人心不足蛇吞象”,欲望就像一张网,总是越织越多越织越大,如果不懂得节制,破网而出,最后便是被网住,丧失理智,成为欲望的走狗,或一心追逐名利、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或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变成人民的罪人。理想信仰是生存之本,是精神支柱,是力量的源泉。随着经济的腾飞,物质的日益丰富,各种各样的诱惑像洪水猛兽一样奔涌而来。作为既是法律监督者又是法律执行者的检察人员,往往是各种利益团体争相笼络,各种人情世故想要托求帮忙的对象,面对糖衣炮弹,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身陷腐败的泥潭。何泽中检察长说过:“本色经明,志行难夺,心存良知,就有定力。”唯有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用理性控制私欲,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才能真正做到秉公用权、执法为民。
 

职业与事业
 

  “惟精惟一”,四个字道破了职业与事业的区别,职业往往是作为一个人的谋生手段而已,具有阶段性和可替换性,而事业则是一个人愿意终身为之专一专精,心无旁骛去奋斗的理想。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的时代,很多人常常做着这份工作,又惦记着另一份的工作,常常还没开始一份工作,就想去尝试另一份工作,像急性子的猴子,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得不偿失。而水滴穿石、铁杵磨成针的故事则告诉我们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朝着同一个目标努力,就必能有所成就。所以当我们决定进入检察队伍时,就要把它当作一份事业,专心致志,无悔付出,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方能实现人生价值。唯有把检察工作当做一份事业,方能感觉胸配检徽,代表国家,肩上责任之重大,不断在内心催促自己为法治社会的理想多做一点,再多做一点;唯有把检察工作当做一份事业,方能怀着敬畏之心,严审细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不为诱惑或质疑所动摇,一心只为还原案件的真相;唯有把检察工作当做一份事业,方能明白予即是得,默默付出,不为金钱名利,不为受惠者感恩戴德,只为内心的充实快乐;唯有把检察工作当做一份事业,方能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碰到挫折和困难时,始终保持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和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劲头,迎难而上,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法理与情理
 

  “允执厥中”,意指言行不偏不倚,符合中正之道。公正的执法者是实现法律价值的基础和前提。作为检察人员,在办理案件时要做到法情允协,秉行中正,让公平与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有温度。

  孔子曰:“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刑罚不公正则必然会使人心惶惶,招致社会动荡。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检察人员不能秉公执法,甚至知法犯法,徇私枉法,不仅会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而且会伤及法律的尊严和公信力。一个连法律都不能相信和依赖的国家,那必将是强者横行,弱小遭欺的非人间。唯有公正执法才能带来真正的和谐社会,即所谓“中和”。《礼记·中庸》开篇写道:“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便各在其位了,万物便生长发育了。

  美国俄亥俄州前任检察总长吉姆·佩特罗在《冤案何以发生》一书中写道:“检察官的责任是寻求公正,而不仅仅是控诉犯罪;国家在刑事指控中的利益不是赢得诉讼,而是实现公平正义。” 法、理、情三者的联通,已成为评判现代司法的重要价值取向。随着司法理念的转变,执法方式的回归,要求检察人员不仅要富有正义感,具备过硬的法律本领,同时也要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带着悲悯之心办案,免于机械与麻木,在把好法律关的同时又充分地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施以人文关怀,找到最佳的执法方式,实现理、法、情的交融,实现打击违法犯罪与维护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好的思想总能给人以无限的启迪和智慧,让我们少走很多弯路,更快地实现梦想。让我们从这十六字箴言中,借鉴和吸收古人宝贵的思想和智慧,做信念坚定、专心致志、秉行中正的检察官,为中国梦,法治梦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城厢区检察院 林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