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买假土地征收收据骗取补偿款被判刑

20.06.2014  12:25

 

 

福建检察网6月20日讯(杨炳坤 蓝月芸)  购买假土地征收费收款收据骗取9万余元土地补偿款。6月18日,漳浦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提起公诉,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千元。

据查,去年8月底的一天,陈某听说漳浦县城有人出售假的土地征收费收款收据,为了谋取高额土地赔偿款,便到县城联系到一名制作假收据的男子(身份不明),先后两次分别以2000元、1900元的价格向该名男子购买2张伪造的土地征收费收款收据。

同年11月2日,陈某在与镇政府签订土地征收协议书时,便将上述2张收据分别套用在自己被列入土地征收范围内的2块面积共240平方米的无权属证明的土地,使上述本应按每平米补偿60元的无权属证明的土地,变成按每平米补偿440元的一级手续的土地的补偿标准获得补偿,从而骗取镇政府土地赔偿款共91200元。随后,知情的群众向拆迁工作组工作人员举报,工作人员经过核实上述2张收据确属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