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劣农资集中销毁询价公告
我队拟开展假劣农资集中销毁,现按要求采用多方询价方式确定集中销毁的承担单位。
一、集中销毁物资
我省各级农业部门罚没收缴的假劣农资(包含假劣农药、兽药及包衣种子)约15吨,拟于6月中旬集中销毁。
二、承担单位要求
(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假劣农资(含假劣农药、兽药及包衣种子)处置的法定资质。
(三)能协助办理集中销毁有关手续。
三、材料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四)报价文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四、询价结果确定原则及最高限价
询价公告中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完全,提供不完全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负。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最终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满足各项主要相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人。
根据经费预算,该项目报价(包含从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运输到集中处置单位的费用)必须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
五、 请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密封后于2018年6月7日18:00前送达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福建省农业厅1号办公楼406)。逾期送达的或不合规定的文件资料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话:0591-87849141。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