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执行为民生

15.06.2016  04:46
  5月19日,对福建省某牧业公司的工人们来说,是个满怀欣慰的日子。这天上午,闽清县人民法院的三名执行法官专程赶到牧业公司给他们发放被拖欠的70余万元工资。从立案到执结仅仅5天,工人们看着手中的执行款喜极而泣:“感谢执行法官,你们为我们讨回了公道!

  去年以来,闽清法院紧紧围绕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目标,在执行理念、执行方式、执行管理等方面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目前,全院执结案件1112件,其中自动履行255件,自动履行率22.9%。案件井喷,为何结案数却能不断增加,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日前,记者走进闽清法院一探究竟。

  强力惩戒——让老赖难遁形

  2013年3月12日,闽清法院对原告徐某与被告谢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谢某赔偿原告徐某104655.37元。判决生效后,谢某未履行法院判决,徐某遂向闽清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要求谢某还款,但谢某依旧抵赖不还。经查,谢某在闽清县拥有两套房产,还有小轿车一辆、挖掘机一部。因谢某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拒不履行,闽清法院执行局遂将该案移送至闽清县公安局。在公安侦查阶段,谢某迫于压力,于2015年2月偿还徐某部分赔偿款。2016年2月3日,谢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件被移送至闽清法院审理。案件审理期间,法官多次召集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告人谢某进行调解,被告人谢某在调解过程中均表示会在约定期限内还款,但时间到期后均未兑现承诺。因被告人谢某一直无故拖延,拒不还款,同年4月13日被执行逮捕。被告人谢某被逮捕后的第二天,其朋友便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徐某共同前往法院进行调解,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人谢某的朋友在两天内将剩余的赔偿款全部交付给徐某。谢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被闽清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实践证明,只有让“老赖”们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他们才能不敢“”,也“”不起。为此,闽清法院依法用足用活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该院多次在省、市县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曝光“老赖”信息,并在城市公交车电视上、城市繁华路段设置的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去年以来该院共公开曝光“老赖”信息2500余人次。同时向房管、土地、工商、车管所、金融、民航等部门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此外,积极采取限制高消费令、拘留、罚款、移送公安刑事侦查等多种措施,全力发挥法律震慑作用。据悉,去年至今,该院共限制出境9人,拘留2人,边控12人,布控5人,追究拒执罪2人。

  分段办案——让执行提起速

  “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第二天,你们就通知我来签和解协议并当场领到了欠款,效率太高了,我给你们点个赞!”张大爷竖起大拇指连连称道。

  原来在1996年,郑某驾驶大货车从张大爷处购买四层黄板纸一车,共计货款22120元,双方约定的偿还期限到期后,郑某拒不履行偿还义务,于是张大爷起诉到闽清法院。判决生效后,张大爷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郑某长期外出,家中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作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2016年5月4日,在财产查控过程中,执行法官冻结了被申请执行人郑某的账户,郑某第二天就主动联系闽清法院执行员,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当场一次性履行完所有欠款。

  为了进一步推进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提高案件的执行效率,闽清法院优化分段集约化执行机制,建立干警执行权力清单指导,组建了财产查询、财产控制、财产处置、执行裁决4个小组,对财产查询、财产控制、财产处置、执行裁决与文书送达等工作进行分工合作,采取快速查询、集中审核等方式,采取流水线作业模式将执行程序简约化、专业化,实现制度化的权力分解与制约,统一调配执行力量,集约化执行案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该院还完善了执行积案台账制度,摸底排查未执结及执行旧案,逐一进行复查,按照有无财产可供执行分类登记造册,着力开展执行清积工作。另外完善了内部执行监督机制,组成“专职监督员+兼职监督员”的监督小组,重点对执行进程、财产处理进度、执行程序规范性等进行监督,从源头上减少执行瑕疵案件。截至5月底,共完成了对5389件案件的查控,查封车辆5件,成功处置财产17件,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

  流程公开——让执行看得见

  2012年10月,王某夫妇的儿子因黄某私拆变压器导致其触电死亡,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黄某赔偿王某夫妇24.6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被执行人黄某家中住着患有心脏病的老人,无法强制执行,同时申请执行人王某夫妇却在一边不断地上访,这使得执行工作陷入困境。3月21日下午,该院特别邀请了2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起随案监督执行。执行法官找到被申请执行人黄某的父母,他的父母始终不愿说出黄某的下落,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地做其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个下午的释法析理,黄某父母的思想工作终于做通,第二天黄某就回到了闽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黄某主动找亲戚朋友凑够了执行款交给王某夫妇,使该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该院积极推行执行信息公开,一方面,规定执行案件受理后,及时公开案件的执行流程、执行期限和承办人员,并随时接受上级法院检查,人大、政协和当事人的监督,预防徇私枉法等问题发生。另一方面,设立司法短信服务平台,要求执行法官在各关键环节将执行案件受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保全、评估拍卖等重要事项通过短信平台告知案件当事人。

  该院还在完善执行制度上下工夫,建立执行款到位情况查询制度,确保执行款的流转与发放透明高效、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对于有争议的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同时,对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零距离”见证案件的执行,防止执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