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乱倒粪水被判1年半 法院称其没有获卫生许可

04.07.2014  17:10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消息,新北市一家未申请清除废弃物许可的卫生行负责人方姓男子,因乱倒粪水遭判刑1年半,缓刑3年。

  判决指出,方姓男子是新北市一家卫生行负责人,这家卫生行未依规定申请清除废弃物许可,去年7月11日上午,他驾驶水肥车(抽取化粪池水的车辆)到新店区一家诊所,收取1500元抽取化粪池的粪水后,就在诊所附近将粪水倒进排水沟里,因路人闻到恶臭,向刚好到附近的环保局刘姓巡察人员检举。

  刘姓巡察人员迅速到场拍照存证,并通知当地清洁队派员到场支援处理,由于方姓男子前年也曾在新北市新店区宝兴路高速公路桥下将粪水倒进当地排水沟,经法院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判刑有期徒刑1年半。

  法院审理时,方姓男子否认乱倒粪水,辩称只是清洗水管,才会将管线插入排水沟,不过合议庭不采信,认为他缓刑期间,仍心存侥幸而乱倒粪水,影响环境卫生,因此判刑1年半。

【责任编辑:林少斌】【值班编辑:林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