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部法规修订草案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3.09.2014 09:58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9月23日讯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昨日听取了《福建省国防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和《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初步审查报告。两部法规均已实施多年,修订草案规定,学生军训成绩拟记入学籍档案,出海船民证年审制度也将取消。
我省区位特殊,国防教育任务繁重。《福建省国防教育条例》已实施22年,此次修订将把我省在国防教育中积累的特色有效做法上升为法规。草案规定,对青少年学生的国防教育分为小学和初中、高中(含相当于高中的学校)以及普通高校三个层次。小学和初中采取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思想品德教育与养成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国防教育。有条件的学校还可通过组建少年军校、组织军事夏令营、聘请校外辅导员等形式开展国防教育。接受国防教育的情况,应记入学生成长记录。高中和普通高校应开设国防教育教学课,开展学生军训,学生学习情况应进行严格的考勤考核,军训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我省还是海洋大省,共有各类出海船舶64979艘,出海渔民132715人,船舶数居全国第一。随着近年来形势发展的变化,省人大常委会1999年制定出台的《福建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
修订草案适当放宽了有关证件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为渔民提供便利:取消《出海船民证》的年审制度;延长《台湾居民登陆证》的使用期限,将原来的逐航次申请调整为一年内有效可多次登记,但多次登记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台湾船舶本航次停靠期限;缩短办证期限,对手续齐全、符合要求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需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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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201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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