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参加电商标准制修订的单位 最高可奖30万元

26.10.2015  10:33

  近日省商务厅与省质监局联合印发《福建省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至2018年)》,提出到2018年,力争使我省电子商务标准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对我省参与电子商务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最高奖30万元。
  按我省的目标,到2018年,将逐步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每年发布实施5项至10项地方标准,3年共发布实施15项至30项地方标准;创建和培育一批电子商务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机构,推进20项电子商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培养一批电子商务标准化人才,实施和贯彻电子商务标准水平显著提高,标准化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力争我省电子商务标准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我省提出,对我省参与电子商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单位,省标准化专项资金按一次性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额度的专项资助。对实施效益明显的电子商务标准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标准贡献奖和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福州晚报记者 谢充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