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代表团审议修宪草案修改稿 审查计划和预算报告

10.03.2018  09:42

  3月9日上午,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分组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继续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代表们在审议中一致表示,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沈跃跃,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张志军,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于伟国,省长、代表团副团长唐登杰分别在各自小组参加审议。

  代表们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踊跃发言,表示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大家在审议中认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用翔实的数据,全面客观反映了去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对今年工作作了科学部署,明确了发展目标,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责任担当、为民情怀、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完全赞同计划、预算报告对今年工作目标和财政预算的安排。(记者 周琳)

【责任编辑:陈可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