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风险透视:发卡量狂飙突进 管控不力乱授信
信用卡消费如今已成为百姓生活的一部分,央行2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拥有超过1张信用卡。各家银行信用卡业务跑马圈地之后,留下的是乱发卡、乱收费、乱用卡等一堆乱象。
日前,上海银监局对7家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违规行为处罚240万元,再度引发社会对信用卡乱象的关注。人们不禁要问,信用卡乱象何时休?消费者权益谁来保护?
发卡量狂飙突进
央行统计显示,今年三季度我国信用卡累计发行量已达4.36亿张,而2003年仅300万张。信用卡业务急剧扩张,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服务方面“欠下一屁股账”,给消费者带来很多烦恼。
在全国各大银行总部汇集的北京市西城区,区人民法院11月初发布的《银行卡审判白皮书》显示,信用卡纠纷案件快速攀升,2005年受理78件,而2013年达到4379件,不到十年增长了50多倍。
北京市民何小姐最近想把出国旅游退税的100多美元从建行信用卡里取出来,生了一肚子气。“银行不让我取出退税,说是要有建行储蓄卡账户才能转账提取。”这令何小姐很是费解,“办卡转账提现需要7个工作日,为什么我取自己的钱这么费劲?这开卡费用为什么又得我负担?”
烦恼不止于此。还款时多缴的钱和存放在信用卡账户内的钱既无利息,要想取出时还要支付不低的费用。此外,信用卡部分欠款却按全额罚息、睡眠卡收费、办卡容易销卡难、分期提前还款仍收全额手续费等一系列服务和收费问题,也引发消费者不满。但目前多数银行还是“我行我素”。
北京金融衍生品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赵庆明指出,银行是金融产品合同的制造者,处于强势,而消费者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
西城区法院白皮书建议,银行应尽对信用卡收费事项明确告知的义务。信用卡业务领域涉及大量的专业术语、专业的计算方法,如果对此没有尽专门的提示说明,不能认为银行尽到了充分说明义务。特别是对利息、滞纳金等内容,银行应该在合约中举例加以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