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现难禁 第三方支付端口难监管

08.04.2015  12:08

  利用信用卡免息期透支,然后充值到P2P平台投资短期的高息标的,是不少人在玩的空手套白狼手法。昨日,有消息称“作为P2P平台资金流入通道的第三方支付在春节前后收到央行的‘一口禁令’,目前已经暂停信用卡充值业务”。记者就此向各方了解发现,目前部分国有大行确实禁止了直接对接P2P平台,但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并没有对相关通道进行限制,因此借道擦边的现象并没有完全杜绝。

  专家分析称,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并没有针对P2P平台与其他商家进行分类,因此利用信用卡透过第三方支付端口划拨的资金难辨是正常商家消费还是用于P2P平台充值,从技术层面上讲,并不能遏制这种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充值端口被叫停的仅是直接通过银行支付的渠道,且是几家大型国有银行,其他股份制银行并没有暂停。此外,目前多家平台用信用卡支付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这一操作也并未被叫停。

  “第三方支付,目前还是依赖于和银行对接的接口,包括银联。但一般情况下,用户在商家提出支付请求,这个时候,商家是不知道用户会用什么方式支付的(网银、信用卡、还是其他途径),商家会向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交一个报文,就是订单号+金额以及一些附加的计算机信息。”某股份制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第三方支付公司会提供一个页面,上面有各家银行的各种入口(可能包括网银、信用卡、借记卡)等。

  困难:第三方支付端口难监管 甄别亦难

  事实上,去年6月央行曾下发《支付业务风险提示——加大审核力度提高管理水平防范网络信贷平台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提示》)。《风险提示》要求,对网络信贷平台等投融资类商业机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立支付账户用于网络信贷等投融资活动。

  而银监会也颁布《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2〕60号)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不含服务“三农”的惠农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由于第三方支付行业并没有对P2P和一般商家进行有效的分列,因此监管起来十分困难。

  “由于没有专门的商家分类,因此很难区分银行信用卡消费是给P2P平台还是给一个正常的商家。”一位资深支付业务内部人士告诉记者,除非是央行针对P2P平台专门建立一个商家分类,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入口或者银行的入口上对信用卡支付的发起商家进行甄别。“但是这并不是一下就能做成的事情。

  业内:或对P2P行业另类划分代码

  对于目前信用卡资金对接P2P平台,记者了解到,这种现象并没有得到遏制,其中,多个P2P平台和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合作为主,“我们想禁,但是并不能全面禁止,目前部分银行也并没有完全禁止。”某网贷平台管理者张先生(化名)告诉记者。

  尽管几乎所有的P2P平台都会在网站上写明“禁止信用卡套现”,但还是有不少人使用这种方式,利用信用卡透支额度在P2P平台理财。信用卡门户网站“我爱卡”网增值业务部总监董峥告诉记者,这种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只投低于一个月的天标或秒标,等到期后还上,然后继续投资的信用卡P2P玩法,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伎俩,P2P平台实际上充当了帮助“卡族”套现的工具。

  “信用卡一般有50天左右的免息期,使用信用卡通过第三方支付向P2P理财账户充值后,选择期限低于50天的项目投资,项目借款期限到了之后不仅可以拿回本金还信用卡,还能获取一部分利息。”广州一位网贷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

  业内分析认为,未来肯定要将P2P平台划入某一类商家代码,但是这些都是建立在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出台之后,“毕竟现在这个行业注册的太多,内部也良莠不齐。”某股份制银行相关业务人士告诉记者。

  金融快讯

  新规1:保监会

  保监会敦促保险公司防范关联方风险

  广州日报讯 (记者周慧)昨日,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和风险交叉传递。

  该通知针对保险公司总资产、重点大类资产投资总额、对单一关联方投资余额等维度,设定了必要的比例上限。

  新规2:财政部

  地方发行7年及10年期专项债券不得超全年规模50%

  广州日报讯 (记者潘彧)昨日,财政部网站公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专项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但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