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5年规划出台 推广“市民诚信卡”

14.06.2016  14:36

  福州日报6月14日讯(记者 柯竞)记者昨日获悉,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提出,福州将重点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设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打造“诚信福州”,建设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城市。

   建设完善“信用福州

   对外发布信息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规划》提出,我市将加快建立健全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数据的征集、披露、共享。到2018年,我市基础性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建成,信用信息产品在重点领域率先应用,重点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初步成果。

  建设完善“信用福州”网站,将“信用福州”作为对外发布信用信息、接受外部查询、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门户网站。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采取从易到难,实施分期分批建设。福州自贸片区的信用信息系统将先行先试,率先建设使用。

   推广使用个人信用记录

   和信用报告

  在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方面,《规划》强调,要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省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使信用建设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将建立公务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在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方面,医疗机构评价情况和医护人员医德定期考核评价将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记入法人失信内容,并与主要责任人的个人信用关联。

  建立互联网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进行公开曝光,依法处理。

  在自然人信用建设方面,我市将加快公民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公民信用信息档案,将推广使用个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推广“市民诚信卡

   倡导诚实守信

  我市将实施信用建设创新示范重点工程,通过重点突破,倾心打造“信用福州”。其中包括信用信息采集示范工程、信用信息应用示范工程、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城市管理信用专项工程、信用文化宣传与教育专项工程和政务诚信服务示范工程。

  《规划》提出,对守信主体实行激励,对失信主体进行惩戒。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受益优先、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为进一步倡导市民诚实守信,福州将实施市民诚信卡制度。积极参与义务献血、志愿者活动、见义勇为、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获得各类先进模范荣誉,以及在重点领域和一般生活领域守信的市民,在借用公共图书和便民自行车、运用场所设施、公交出行、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等市民服务方面可享受便利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