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致信感谢福清市检察院“微心愿”活动

17.12.2014  19:54


    福建检察网12月17日讯(黄晨)“你我素不相识,但我已经看到人民公仆的高大形象与光环,我,71岁的老古董,向人民公仆致敬”……这些溢美之词不是出自报刊杂志,也不是源于宣教演讲,而是出处一封送给福清市郑龙清检察长的感谢信。
    一切要从“微心愿”说起。今年9月,为了进一步密切检民关系,福清市检察院响应市委号召,积极开展了认领困难群众“微心愿”活动。活动要求院里所有党员都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登记报到,并且帮助社区困难群众完成一个小心愿。党员们纷纷行动起来,主动认领,或自掏腰包出钱,或自告奋勇出力。检察官小黄就是其中的一位。她在小桥社区居委会了解到社区里有这样一个家庭:女儿是残疾人,71岁的老父亲收入微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善良的她便出钱买了一些生活用品送去。12月15日,福清市检察院检察长郑龙清便收到了71岁的老潘寄来的感谢信。“没有想到,只是做了一点力所能及的小事,竟让老潘如此记挂在心。”看完感谢信后,干警小黄感慨地说。
    诚然,“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或许只是送了一个电饭煲,又或许只是讲解了一些法律知识,然而点滴的善意,却可以直达人的心田,就像冬日的暖阳一样捂热人心。据悉,截止目前,该院党员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微心愿”共计84个。有一首歌里唱的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乐园”。检察干警们的涓涓爱心终会汇聚成河,润泽玉融大地。